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,聖別蒙愛的人,就要穿上憐憫的心腸、恩慈、卑微、恆忍...在這一切之上,還要穿上愛,愛就是全德的聯索。--- 歌羅西書3:12~14
沒有妳,我不知從何而愛
「愛和孤獨是分不開的」,這是我常常說的一句話。
可是,很弔詭的是,所謂的「神就是愛」,卻沒有孤獨的成份在裡面。於是,我們竭盡所能去擁抱祂,因為在神的眼中,我們的愛,我們這屬人的愛,屬於世間的愛,像大鯨魚眼中的小蝦米,真得算不上什麼。我們都知道神的愛和我們的愛最大的區別是什麼,它是沒有條件的愛,它是沒有嫌隙的愛,它更是捨命的愛。
在此,姑且放下戀人的愛不談,我想要為「同伴的愛」做見證,對她,我有說不盡的感激,因著她,我才知道如何去愛。
『彼此相愛』
聖經約翰福音中,記載著耶穌知道自己即將要被釘十字架,祂召集了門徒們,和他們一同享用最後的晚餐。在猶大離席要出賣耶穌時,祂對眾門徒說了這句話:
我賜給你們一條新誡命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,正如我愛你們,為使你們也彼此相愛。
這句話,深深感動著我。是神先愛了我們,祂揀選了我們,親自為了我們的罪,做了平息的祭物。而現在,我們也應當照樣如此行。可是,說真的,弟兄姊妹們,我們身邊的每一位弟兄姊妹們,你們都愛得來嗎?憑著我自己沒有被變化過的愛,那是一種有所求的愛,是一種你來我往的愛,你給予我好處,我就恩待你給你嚐些甜頭,你處處刁難我,給我難處,我就非給你一點顏色瞧瞧不可。
是不是這樣?但是,約翰福音中明明就說了,『彼此相愛』這可是神最大的一條新誡命呀。可是,要我去愛一個不可愛的人,對我嗤之以鼻的人,他的存在可能就是我的難處的時候,主的這條誡命明明寫在我的心版上,但好像天天都被我給摔個稀巴爛。
所以,總歸來說,唯有能夠真實活出神的實際和真理的人,唯有一而再在而三先否認掉我們自己眼睛所看見的「以為」,和自己心裡有喜好揀選的「感覺」時,我們才可以配上「神的眼光」的鏡頭,濾掉我們自己的成見去看待他們,這樣,我們才算得上是主所愛戴的人。
在此,我要為一位姊妹作見證,她,總是用沒有雜質、去除異質化的愛,做我的超級同伴。